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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核准注册成立的国内第一批专业期货公司

交易所公告
大商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申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4-05-27

大商所发〔2024〕241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主体:

  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6月3日交易时(即5月31日晚夜盘)起调整棕榈油、豆粕、豆油、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合约的申报费收费标准,申报费收取方式及其余期货合约申报费收费标准等维持不变。

  申报费按合约、按日收取,调整前后收费标准如下:

dl.png   

  合约申报费=∑(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合约上各档位信息量×该档位收费标准)

  其中,信息量=下单笔数+撤单笔数;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下单笔数-1。

  对于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的,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对其下单笔数、撤单笔数、有成交下单笔数等指标合并计算。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切实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采取实际有效措施,防范客户出现因申报费透支导致资金不足的情形。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4年5月23日


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更加规范我司资管计划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 公司现决定变更资管产品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公示的方式,只对已有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公示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客户请点击下方“客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 点击 “产品信息”、“产品净值”,查询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 我司会按照资管合同约定,定期将资管产品的最新净值和相关公示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发送到对应的委托人预留手机中。 如无法收取信息,可拨打资管部热线(0571-85175202)更新相关信息。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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