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是1993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核准注册成立的国内第一批专业期货公司
大商所发〔2020〕1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20年春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自2020年1月22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将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8%和10%;将豆油、棕榈油和鸡蛋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7%和9%;将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和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6%和8%;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玉米淀粉和粳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5%和7%;焦炭、焦煤、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20年1月31日(星期五)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期货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作如下调整:
将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6%和8%;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玉米淀粉、粳米、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和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4%和5%;将乙二醇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6%;将鸡蛋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7%;焦炭、焦煤、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将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5%和7%。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表:2020年春节期间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
品种 | 调整前标准 | 长假期间标准 | ||
涨跌停板幅度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涨跌停板幅度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
铁矿石 | 6% | 8% | 8% | 10% |
焦炭 | 6% | 8% | 6% | 8% |
焦煤 | 6% | 8% | 6% | 8% |
黄大豆1号 | 4% | 5% | 5% | 7% |
黄大豆2号 | 4% | 5% | 5% | 7% |
豆粕 | 4% | 5% | 5% | 7% |
豆油 | 4% | 5% | 7% | 9% |
棕榈油 | 4% | 5% | 7% | 9% |
玉米 | 4% | 5% | 5% | 7% |
玉米淀粉 | 4% | 5% | 5% | 7% |
粳米 | 4% | 5% | 5% | 7% |
鸡蛋 | 5% | 7% | 7% | 9% |
聚乙烯 | 4% | 5% | 6% | 8% |
聚丙烯 | 4% | 5% | 6% | 8% |
聚氯乙烯 | 4% | 5% | 6% | 8% |
乙二醇 | 5% | 6% | 6% | 8% |
苯乙烯 | 4% | 5% | 6% | 8% |
纤维板 | 5% | 10% | 5% | 10% |
胶合板 | 5% | 20% | 5% | 20% |
2020年春节将至,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月15日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更加规范我司资管计划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 公司现决定变更资管产品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公示的方式,只对已有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公示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客户请点击下方“客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 点击 “产品信息”、“产品净值”,查询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 我司会按照资管合同约定,定期将资管产品的最新净值和相关公示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发送到对应的委托人预留手机中。 如无法收取信息,可拨打资管部热线(0571-85175202)更新相关信息。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