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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告
能源中心关于原油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3-13

上能发〔2018〕9号

 

各有关单位:
        中国证监会已批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上市交易原油期货。根据能源中心相关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时间 
        原油期货自2018年3月26日起上市交易,当日8:55-9:00集合竞价,9:00开盘。 
        二、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连续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21:00-次日02:30。法定节假日前第一个工作日(不包含周六和周日)的连续交易时间段不进行交易。
        三、合约
        SC1809、SC1810、SC1811、SC1812、SC1901、SC1902、SC1903、SC1906、SC1909、SC1912、SC2003、SC2006、SC2009、SC2012、SC2103。
        四、基准价 
        由能源中心在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 
        五、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 
        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涨跌停板幅度为5%。第一个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为基准价的10%。
        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境外客户可以使用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以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的,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作为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目前能源中心规定可用于作为保证金的外汇币种为美元,折扣率为0.95。
        当日闭市前外汇资金的市值先按照前一交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核算。每日结算时按上述规定的方法重新确定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使用的基准价并调整折后金额。
        六、持仓公布 
        当某一合约持仓量达到20万手(双向)时,能源中心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前20名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成交量、买持仓量、卖持仓量。
        七、交易手续费 
        人民币20元/手,平今仓交易免收交易手续费。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原油期货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18年3月12日   


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更加规范我司资管计划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 公司现决定变更资管产品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公示的方式,只对已有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公示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客户请点击下方“客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 点击 “产品信息”、“产品净值”,查询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 我司会按照资管合同约定,定期将资管产品的最新净值和相关公示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发送到对应的委托人预留手机中。 如无法收取信息,可拨打资管部热线(0571-85175202)更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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