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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告
大商所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2018-02-06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18年春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自2018年2月13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鸡蛋、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7%和9%;将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9%和11%;焦炭、焦煤、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8年2月22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即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7%;黄大豆2号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4%和5%;鸡蛋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8%;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8%和10%。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表:2018年春节期间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

品种

调整前(恢复后)标准

长假期间标准

涨跌停板幅度

最低交易保证金

涨跌停板幅度

最低交易保证金

豆一

5%

7%

7%

9%

豆二

4%

5%

7%

9%

豆粕

5%

7%

7%

9%

豆油

5%

7%

7%

9%

棕榈油

5%

7%

7%

9%

玉米

5%

7%

7%

9%

聚乙烯

5%

7%

7%

9%

聚氯乙烯

5%

7%

7%

9%

焦炭

8%

12%

8%

12%

焦煤

8%

12%

8%

12%

铁矿石

8%

10%

9%

11%

鸡蛋

5%

8%

7%

9%

纤维板

5%

20%

5%

20%

胶合板

5%

20%

5%

20%

聚丙烯

5%

7%

7%

9%

玉米淀粉

5%

7%

7%

9%

  2018年春节将至,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8年2月6日


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更加规范我司资管计划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 公司现决定变更资管产品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公示的方式,只对已有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公示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客户请点击下方“客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 点击 “产品信息”、“产品净值”,查询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 我司会按照资管合同约定,定期将资管产品的最新净值和相关公示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发送到对应的委托人预留手机中。 如无法收取信息,可拨打资管部热线(0571-85175202)更新相关信息。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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