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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是1993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核准注册成立的国内第一批专业期货公司

公司公告
9月30日交易提示
2024-09-30

  1.上期所RB2410合约出现第1个涨停板,按照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上述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10%,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0%;

  2.上期所RB2411、RB2501-2509合约出现第1个涨停板,按照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上述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10%,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9%;

  3.上期所HC2410合约出现第1个涨停板,按照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上述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10%,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0%;

  4.上期所HC2411-2412、HC2501-2503、HC2505合约出现第1个涨停板,按照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上述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10%,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9%;

  5.上期所WR2410合约出现第1个涨停板,按照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上述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10%,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0%;

  6.能源中心EC2412、EC2502、EC2508合约出现第1个涨停板,按照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上述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23%,交易保证金比例为39%;

  7.郑商所FG410合约出现第1个涨停板,按照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上述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13%,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5%;

  8.郑商所FG411-501合约出现第1个涨停板,按照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上述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13%,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1%;

  9.大商所j2501、j2504合约出现第1个涨停板,按照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上述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14%,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5%;

  10.大商所jm2411、jm2501、jm2507、jm2508合约出现第1个涨停板,按照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上述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14%,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5%。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更加规范我司资管计划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 公司现决定变更资管产品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公示的方式,只对已有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公示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客户请点击下方“客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 点击 “产品信息”、“产品净值”,查询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 我司会按照资管合同约定,定期将资管产品的最新净值和相关公示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发送到对应的委托人预留手机中。 如无法收取信息,可拨打资管部热线(0571-85175202)更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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