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26〕31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
自2026年8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原木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5%,交易保证金水平由8%调整为6%;纤维板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0%调整为8%;胶合板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5%调整为8%。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数值中的较大值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6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