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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教育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是1993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核准注册成立的国内第一批专业期货公司

打击非法期货活动专栏
关于防范配资等违法违规期货交易行为的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16-05-16

尊敬的投资者:

近一个时期以来,伴随着股市的剧烈波动,股指期货市场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社会上个别公司或个人借助“多空宝”、“拍拍机”、“股指期货吧”、“股指期货俱乐部”等形式,违规从事股指期货交易,扰乱市场秩序,存在巨大风险隐患。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及中国期货业协会分别下发了《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期货市场投资者教育工作、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提醒广大期货投资者,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配资业务,保护自身权益。

为了避免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特做如下风险提示:

 一、配资风险警示。配资公司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登记的范围多为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或管理咨询等,未取得任何金融业务许可牌照,涉嫌超越经营范围从事资金借贷业务。配置资金进入不同投资领域,其中包括期货市场。配资业务进入期货市场时,多以配资公司控制的个人名义在期货公司开立期货交易账户,并将账户提供给投资者使用,投资者存入自有资金,配资公司以此为基数,向投资者进行配资。配资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对投资者交易账户实施风险控制,亏损达到一定比例时对其进行平仓或要求其追加保证金,以保证配资公司自身资金不受损失,同时收取高额资金使用费。

由于在配资业务中,投资者资金被配资公司控制,其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且配资放大了杠杆比例,加大了投资者财务风险;同时,配置资金进入期货市场,可能扰乱期货市场秩序,存在风险隐患。

二、投资者禁止性行为。根据行业法规对投资者账户实名制的管理要求,投资者不得出借、转让账户,同时投资者不得通过外部接入信息系统等手段,借助信息系统开立虚拟期货账户,代理投资者买卖期货。如我司发现投资者存在出借、转让账户,或利用期货账户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司有权力向交易所和当地监管机构报告。

浙江新世纪期货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应树立防范意识,认识配资、非法期货的危害性,保护自身权益。

                                                                                                                          特此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更加规范我司资管计划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 公司现决定变更资管产品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公示的方式,只对已有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公示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客户请点击下方“客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 点击 “产品信息”、“产品净值”,查询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 我司会按照资管合同约定,定期将资管产品的最新净值和相关公示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发送到对应的委托人预留手机中。 如无法收取信息,可拨打资管部热线(0571-85175202)更新相关信息。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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