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700-2828
居间人公示

尊敬的各位投资者:

在您查阅居间人信息公示表前,请仔细阅读本段文字:

本次公示内容系已与本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或居间合同的全部居间人名单。除此之外的人员均无居间关系。期货居间投资者风险告知书

一、期货公司声明

()居间人不是期货公司员工,也不是期货公司代理人:居间人独立于期货公司和投资者之外,是为投资者提供与期货公司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独立承担基于提供中介服务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的机构和自然人。

()除本公司统一对外提供的期货类研发报告及有关信息外,居间人向您阐述的与期货交易相关的行情分析及建议均代表其个人观点。您与居间人私下签订的所有协议仅代表您个人行为,与本公司无关。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居间人信息:若居间人在为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司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官方网站:www.zjncf.com.cn

投诉电话:400-700-2828

投诉邮箱:khts@zjncf.com.cn

上述信息如有变更,请以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官网公布为准。

二、期货居间人声明

(一)居间人不是期货公司员工,也不是期货公司代理人:居间人独立于期货公司和投资者之外,是为投资者提供与期货公司订立期货经纪合同中介服务,独立承担基于提供中介服务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的机构和自然人。

(二)居间人已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居间人已明确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投资知识、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等信息,并向投资者明确介绍期货投资的风险。

(三)居间人在执业过程中,可以根据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活动:

1.向期货公司介绍投资者,并促成投资者与期货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2.向投资者介绍期货公司的基本情况;

3.向投资者介绍期货投资的基本常识包括但不限于开户、交易、追加保证金、强行平仓、资金存取等;

4.向投资者介绍与期货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和期货公司的有关规定;

5.向投资者传递由期货公司统一提供的公司宣传推介材料;

6.中国期货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活动。

(四)居间人严禁出现下列行为:

1.以任何形式参与期货配资,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等违法违规活动;

2.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或者代理投资者办理账户开立、销户、结算签字、资金存取、划转、查询、资料变更、密码重置等事宜;

3.为投资者提供集中交易场所或者交易设施,以期货公司员工、代理人的身份对外开展业务,擅自印刷和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向投资者发出容易使其对居间人身份产生误解的其它信息;

4.虚构或者担任挂名居间人;

5.隐瞒重要事实或进行误导性陈述,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夸大或者片面宣传投资业绩,向投资者作获利保证或者共担风险的承诺,诱使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

6.为投资者介绍代理人代其进行期货交易;

7.要求期货公司支付与居间合作无关的费用;

8.开展超过居间合同约定合作范围的居间活动;

9.委托他人代理其开展居间活动;

10.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价位、方向、数量等指向明确的交易建议;

11.以获取佣金为目的唆使客户频繁交易;

12.采取攻击、贬低竞争对手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客户;

13.利用投资者的资金、账户为本人或其他投资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14.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15.通过非法手段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手段,将本应属于期货公司或者投资者的利益违法转移给其他主体;

16.干扰或者唆使、协助他人妨碍期货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工作;

17.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18.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

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pdf

四、《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期货居间人管理办法》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期货居间人管理办法.pdf

居间公示20240201格式.png




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更加规范我司资管计划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 公司现决定变更资管产品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公示的方式,只对已有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公示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客户请点击下方“客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 点击 “产品信息”、“产品净值”,查询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 我司会按照资管合同约定,定期将资管产品的最新净值和相关公示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发送到对应的委托人预留手机中。 如无法收取信息,可拨打资管部热线(0571-85175202)更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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